2021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中國貿促會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簡稱“《指導意見》”)。為貫徹落實《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加快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建設,九部門聯合成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并研究決定組建國家層面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庫。現發布經討論通過的首批專業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中國貿促會將持續推動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穩妥順利開展,做好服務行業、服務企業的工作。
附件: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關于公布第一批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的決定
附件:
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關于公布第一批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的決定
根據《關于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及有關規定精神,經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推薦和第二次聯絡員會議討論通過,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決定聘請(以姓氏筆畫為序)丁繼華等207名同志為第一批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聘期至2023年12月。
附件:第一批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名單
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