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利益相關方可向芬蘭專利注冊局申請撤銷未使用的企業名稱。
新的行政撤銷程序引入了一個比商事法院的民事程序更加便宜和快捷的替代方案。對于那些僅用于一部分注冊業務且被芬蘭專利注冊局視為阻礙其他商標或企業名稱注冊的企業名稱,新程序將起到一定作用。對于新程序芬蘭專利注冊局不收取費用,而商事法院要收取2050歐元的訴訟費。
當擬申請的商標與在先企業名稱構成混淆性相似時,后者會阻礙新商標注冊。商標在如下情況下被視為混淆性相似:企業名稱與擬申請的商標相同或相似;企業名稱注冊的業務范圍與商標的商品和服務清單相同或相似。
新的芬蘭專利注冊局行政程序旨在更加有效地撤銷那些廣泛注冊了“一般業務”(包含所有企業活動)的企業名稱。盡管企業名稱適用的實際業務范圍與商標申請涵蓋的商品或服務不同,注冊“所有合法活動”的企業名稱會阻止與該名稱相同或相似的商標的注冊。新的程序提供了更有效地解決該問題的方式。此前,解決該問題需要商事法院作出有利裁決或獲得企業名稱所有人的同意。
對于未使用企業名稱的注冊業務,新的行政程序允許撤銷企業名稱在該部分業務上的使用。對于阻礙商標注冊的企業名稱,利益相關方僅需申請撤銷與擬申請商標的商品和服務清單重疊的那部分業務的企業名稱。
與商標所有人一樣,新企業名稱申請人對新程序表示歡迎,他們在注冊新的企業名稱時可以使用該程序。